10月12日至13日,省人大常委会委员、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鬲向前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,来汉检查《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》贯彻落实情况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、副主任李林华,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建平,市政府副市长何俊杰,市总工会主席刘君参加执法检查。
在12日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,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总工会、工信委、人社局关于全市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,并就履行执法责任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、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、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。会后,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汉中卷烟厂、陕西城化有限责任公司、城固县丰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,通过实地检查、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,详细了解企业民主管理的执行情况。
鬲向前对我市贯彻落实《陕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》给予了充分肯定。他指出,在今后的工作中,各相关部门、单位要高度重视企业民主管理工作,进一步加强《条例》的学习和普法宣传力度,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《条例》的各项规定。同时,要注重在体制机制转型中发挥企业民主管理的重要作用,创新管理方式方法,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,切实把矛盾化解在企业,共同营造健康的企业发展环境。(汉中日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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